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《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游戏规则。
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总进球数游戏(以下简称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”)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体彩中心”)负责组织管理工作。
第三条 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”实行自愿购买,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。
第二章 游戏方法
第四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,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在 90 分钟比赛(含伤情补时)主队与客队的总进球数进行投注。选择 1 场比赛为单场过关,选择多场比赛为多场过关。
第五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,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、英国足球超级联赛、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、德国足球甲级联赛、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。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 7 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,公告 4 天后开始销售,每场比赛开赛前 5-30 分钟停止销售。
第六条 每一场比赛共有 8 种预测结果:
“0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0 个;
“1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1 个;
“2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2 个;
“3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3 个;
“4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4 个;
“5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5 个;
“6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 6 个;
“7+”: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超过 7 个(含)。
第七条 购票人投注时,对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,构成复式投注,单张彩票购买数量不得超过 10000 注。购买者可对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”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,投注倍数范围为 2—99 倍。
第八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每注 2 元。彩票不记名、不挂失,不返还本金,不流通使用。
第三章 投 注
第九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”销售终端直接投注,也可利用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”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。
第十条 单场竞猜总进球数游戏过关投注,具体投注注数分配如下表:
过关投注 | 一关 | 两关 | 三关 | 四关 | 五关 | 六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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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场 | 1 | |||||
2*1 | 1 | |||||
2*3 | 2 | 1 | ||||
3*1 | 1 | |||||
3*4 | 3 | 1 | ||||
3*7 | 3 | 3 | 1 | |||
4*1 | 1 | |||||
4*5 | 4 | 1 | ||||
4*11 | 6 | 4 | 1 | |||
4*15 | 4 | 6 | 4 | 1 | ||
5*1 | 1 | |||||
5*6 | 5 | 1 | ||||
5*16 | 10 | 5 | 1 | |||
5*26 | 10 | 10 | 5 | 1 | ||
5*31 | 5 | 10 | 10 | 5 | 1 | |
6*1 | 1 | |||||
6*7 | 6 | 1 | ||||
6*22 | 15 | 6 | 1 | |||
6*42 | 20 | 15 | 6 | 1 | ||
6*57 | 15 | 20 | 15 | 6 | 1 | |
6*63 | 6 | 15 | 20 | 15 | 6 | 1 |
二关 | ||||||
三关 |
第十一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彩票为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唯一兑奖凭证。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,不作为兑奖凭证,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。
第十二条 销售过程中,如遇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:
(一)在当期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前,部分或全部场次因故发生变化,则更改相应变化场次。
(二)在当期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后,如果部分场次因故提前进行,则该场比赛销售时间相应提前结束,其余场次销售时间不变;如果部分场次因故延期,超过原定开奖时间 12 小时,则该场比赛在过关投注中的所有选项均视为选中,SP 值按 1 计算,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;未超过 12 小时的,按实际比赛结果计奖。
第四章 中 奖
第十三条 每期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: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 65%;公益金为销售总额的 22%;发行经费为销售总额的 13%。
第十四条 购票人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相一致即为中奖。如遇特别情形,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。
第十五条 在竞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时,每场比赛须计算出 SP 值,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各竞猜场次的单注奖金。 SP=单场总投注金额/中奖彩票的总投注金额 在竞猜的 n 场比赛中,各场次 SP 值分别为 SP1、SP2、SP3……SPn。
第十六条 奖金分配如下:
(一)选择单场过关时,设一个奖级,为浮动奖。 单注奖金=2 元 ×SP×65%
(二)当选择 2 关及 2 关以上时,设一个奖级,为浮动奖: 单注奖金=2 元 × 所选场次的 SP 值连乘 ×65%。
第十七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为 500 万元。
第十八条 在竞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时,进行单场投注中,如中奖奖金低于投注本金时,按投注本金进行返奖,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,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。
第十九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设立调节基金,由弃奖收入、浮动奖奖金取整后余额以及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等三部分组成,专项用于设置特别奖,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。
第五章 兑 奖
第二十条 “单场总进球数游戏”兑奖当期有效。每期自计奖次日起 60 天为兑奖期,逾期未兑,视为弃奖。
第二十一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 10000 元(含)以下的,在任意销售终端兑付;中奖金额在 10000 元以上的,到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兑付。
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,兑奖者应予配合。
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、涂改中奖彩票,冒领奖金者,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执行中,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,并在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,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,购票人须自行知晓。
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体彩中心解释。
特别备注:按照 2009 年正式实施的《彩票管理条例》有关要求,关于弃奖和兑奖期限的条款相应调整,其中弃奖进入公益金,兑奖期限为开奖之日起的 60 个自然日。